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134

各学院:

为了切实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1349)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初步体现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课成绩及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3

2、经研究生导师认定具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养潜质,并提交包含研究生学习和成绩情况、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术水平、科学道德等方面的综合推荐书面材料。

3、论文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开题报告评价为优秀。博士生推荐材料应包括其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4、近3年验收不合格、不能按规定时间结题的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本次不受理申报,并对所在学院酌情扣减立项指标。

5、在上级部门或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进行的论文评选、抽检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新立项中优先考虑该导师。

6、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得高于2019级总数人的4%。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导师认定签字。由研究生及本人导师联合提出申请,提交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及开题答辩评审意见、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学院初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状况、最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考察,确定候选人名单之后,报校领导批准。

三、资助经费管理

1博士生资助1.5万元,硕士生资助0.75万元,立项后经费一次性拨付,按照校计财处有关规定使用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所产生的文献查询、图书资料、复印打印、社会实证调研、国际与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和访学活动的差旅费等。经费开支计划在立项确认时按学校经费使用的总体要求另行填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做好项目申请和推荐工作,于202157日之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按审议结果排序),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学位办(行政楼208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b@hdu.edu.cn

联系电话:8691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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