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月--我院教师党员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交流会

作者: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228

廉政文化月--我院教师党员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交流会

 

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点,我院在11教111会议室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我院常务副院长兼书记刘顺兰,副院长樊谨,教学秘书张辉华,辅导员刘璐、吕伟昕以及计财处何理副处长,赵琦副处长

 

会议伊始,刘顺兰书记首先谈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种类,之后通过《以案释纪》中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一个个典型的案例,及案例中违反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严肃的处理结果和影响对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做了解读,带领全体教师党员学习了一条条作为党员不可逾越的规章与制度。

随后,计财处的赵处为我院的教师党员,讲解了财务制度,详细介绍分析了财务报账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相关问题,着重强调了相应报账过程中流程手续、材料规范性的问题。并在介绍结束后细心解答了一系列我院教师在日常财务报账中所遇到的问题。

会议最后,何处通过一系列财务方面的反面案例,为我们展示了违反廉政纪律的后果,也从另一角度阐述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的重要性,为全体教师党员敲响了廉政的警钟。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关乎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党风廉政教育起着预防、约束、警示的作用,加强学校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交流会使得我院全体教师党员能够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能够自觉抵制一切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不一致的言行,弘扬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校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