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4-04浏览次数:166

年级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提升学生敢闯的素质、会创的能力,建立新的人才质量观、新的教学质量观、新的大学质量文化。经研究,定于20203月至6月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指“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二、竞赛赛道

竞赛赛道分为三类,同一团队只能参加一个赛道比赛。

(一)高教主赛道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国际赛道

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和我省高校在海外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 2 人中国籍学生参与。

三、赛程安排

1.学生报名

报名时间为320-4月2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创意组团队可自行协商确定从哪个学院申报。实践类创业团队(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原则通过企业法人所在学院申报。

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学生参赛,参赛学生占学院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的比例应不低于15%,该指标将作为评选2020年校级优秀组织奖和确定下一年度教育部大创项目申报名额的重要依据。2019年立项以及准备在2020年申报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注册参赛。

各参赛队伍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和《创业项目计划书》以及《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各学院负责汇总报名材料,各位同学需要将各项材料“项目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所在学院”命名并打包,2020年4月15日16点之前发送到邮箱liulu2019@hdu.edu.cn

2.校级初赛: 20204月底

学校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按组别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

3.校赛复赛:20205月上旬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5分钟陈述+3分钟答辩)。

4.校级决赛:20205月中下旬

进入决赛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答辩准备(6分钟陈述+4分钟答辩)。学校组织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最终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

省赛、国赛安排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四、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五、大赛奖项

1.按竞赛赛道和组别分别评奖。

2.参赛团队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成功注册参赛,提交完整文档可获得参赛奖。

六、保障措施

1.校赛一、二等奖队伍将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学校将对推荐进入省赛的竞赛团队予以立项资助,资助金额另行通知。

2.校赛一等奖团队的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可以优先进入创业班学习。

3.获奖团队奖励将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七、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学校大赛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创业学院:钱胜            联系电话:86878621

邮箱:27961752@qq.com    办公地点:学活北楼303-1

圣光机学院联系人:

辅导员:刘璐            联系方式:13964186348

邮箱:liulu2019@hdu.edu.cn

办公地点:12教南109B        

校内大赛联系QQ群:143700972(2020杭电互联网+大赛)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docx

附件2: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docx

附件3:2020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信息表.xlsx

关于2020年杭电第六届互联网+竞赛预通知.doc